为加强团学干部的理论知识,提高政治站位、综合素质及工作能力,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建设、凝聚力与活力,培养知法、懂法、用法的优秀大学生,我院于10月25日中午,在4栋电教室开展团干培训——学习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此次培训由学院分党委副书记王东方老师主讲,分团委书记王超玲老师主持,培训对象为医护学院全体学生会成员、各班班团干部。
王东方老师带领同学们系统学习了教育部令第41号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以及《武汉轻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,对其中的一些修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,包括请假制度中请假期限不得超过2周;休学与复学中休学创业的学期延长4年;退学;毕业;行为规范等各方面问题。此外,王老师还号召各班制定各班特色的班级公约,培养树立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。同学们认真听讲,对其中一些重要问题做上笔记,争做优秀的宣传者、联系人、引导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