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格党内组织生活,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。结合分党委工作的实际,特制定学院分党委组织生活制度。
一、时间保证
保证每两周进行一次,必要时可增加次数,一般安排在单周四下午16:00,如有特殊情况,另行通知。如有党员因病或有事,必须提前向分党委请假,事后补假无效。做好考勤记录。
二、落实内容
1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;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,增强党性修养,帮助党员真正从思想上入党。
2、传达上级指示、决定、文件精神等,结合实际,认真讨论执行落实。
3、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,讨论发展新党员、预备党员的转正以及对党员的表彰和惩处。
4、党员个人在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汇报,检查党员完成支部布置任务的情况。
5、讨论教工党员支部与学生党支部中的重大问题。
6、开好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三、严格要求
1、分党委及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的安排,每次活动要有记录。
2、党员个人要敢于在组织生活会上发表自己意见。
3、组织生活会上的部分内容要保密。